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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4-04-08 字体:

        4月3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学习贯彻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2013年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作工作总结和部署,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秦宜智指出,过去一年,在中央综治委的领导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协作配合,在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完善未成年人法制建设和政策保障、开展理论研究和工作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青少年犯罪人数明显下降。
  秦宜智强调,团中央要切实履行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等领导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学习交流、正面宣传和工作激励,不断健全专项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2014年,专项组要着力协调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注重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要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中遇到的基础性困难和深层次问题,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文件,建立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数据库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县级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二是注重法治保障工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工作,推动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完善新《刑事诉讼法》配套体系建设,加强网络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三是注重专业力量建设,要围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这个核心工作目标,推动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项目,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要总结推广专门教育的各种有效形式,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促进各地专门教育的发展。
  陈训秋充分肯定了2013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共青团中央充分发挥组长单位的牵头作用,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同心协力,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重点工作,积极认真履职尽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陈训秋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事关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责任重大,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级综治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会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深入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青少年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切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促进相关法律政策完善;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行综合治理,促进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加强督导考评,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综治(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推动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和平安中国建设。
  会议由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主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主持。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21家成员单位的部级成员、司局级联络员参加会议并讨论审议专项组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