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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4-10-28 字体:

        一、精简会议活动,简化会议内容,缩短会议时间。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二、党组会议、书记办公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召开,由书记室召集;双月工作例会原则上在双月月底召开,通报和总结上一阶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落实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三、部门或县区召开的会议需要书记室成员参加的由主办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提前一个月提出,并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四、书记室成员原则上不参加部门或县区不具有面上指导性的活动;确需参加部门或县区组织活动的须经书记室批准。
        五、团组织会议参会情况须在工作简报中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