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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公务接待制度

发布时间:2014-10-28 字体:

        一、公务接待本着热情待客、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二、凡属接待范围的客人,由相关部门向分管副书记报告,说明接待对象的身份、人数及来淮的活动内容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报书记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用餐标准:视客人情况由办公室按规定执行。
        四、严格控制烟酒、饮料、礼品和其他消费品的开支。所有接待进餐原则上一般不安排香烟,工作餐不安排饮酒。礼送来宾的礼品原则上使用本地产品。
        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负责接待人员不得擅自扩大接待陪餐范围,接待及陪餐人数不得多于宾客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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