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名称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规章制度

团市委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4-10-28 字体:

        一、各部室保持各自办公室整洁卫生,办公室负责组织不定期观评。
        二、各部室不得将贵重物品、存单、现金存放在办公室,不得自行复制办公室钥匙或配发本办公室以外人员。下班前,注意关好各自办公室的门窗,关闭灯、空调、电脑等电器设备的电源,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三、节庆日前,各部室要进行全面卫生清扫、安全检查,及时清除卫生死角、消除安全隐患。办公室提前安排好节日值班。
        四、办公室负责对机关环境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检查。